云转组〔2009〕11 号
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部门军转干部
公开报名后具体人选确定工作的通知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驻滇各单位,驻滇部队独立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部门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工作的意见(试行)》(云办发〔2009〕19号)精神,10月12日至13日,我省召开了2009年中央驻滇及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大会,各单位根据提出的接收条件,接受了军转干部的报名、经审核后反馈了军转干部的报名情况。省军转办汇总各单位反馈的报名情况后,组织部队转业办共同进行了复核复审,并在部队和转业干部中进行了公开公示。为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具体接收对象的选用确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单位可提条件选用计划数、军转干部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公示的报名情况表另发),在符合本单位报名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接收的军转干部人选,直接与军转干部本人联系,双方签订《省级部门选用军转干部确认表》。若排名在前的军转干部已被其他接收单位选用或不愿与本单位签订《省级部门选用军转干部确认表》,接收单位按排名顺序往后顺延选用军转干部。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与军转干部签订的《省级部门选用军转干部确认表》,请务必于10月23日反馈省军转办,逾期未反馈的单位,对应计划转入下一轮军转干部根据综合成绩选择接收单位环节。
二、 各单位必须按照综合成绩顺序,在本单位符合条件、并已报名的转业干部中依次确定选用具体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报名条件、成绩居前的转业干部;报名人员中达不到本单位接收、公示条件的(备注栏内已注明),接收单位不得与本人签订《省级部门选用军转干部确认表》。
三、 在接收单位公开报名条件、军转干部报名、按照综合成绩确定选用军转干部环节中,未被选用的军转干部,由军转干部按照综合成绩在省级部门剩余计划中对应相应职级计划,公开依次选择接收单位。经选用选择环节仍未落实接收单位,且有在省级部门安置意愿的军转干部,由省军转办征求部队组织意见后,在省级部门经上两个环节选用选择后剩余的计划内指令性分配安置。其余人员,按照进昆明城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任务,省市两级各承担一半的原则,交由昆明市负责进行妥善安置。请部队组织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军转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军转干部分配办法改革。要教育引导军转干部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分配办法、程序和相关规定参与竞争,共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办法改革目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联系人:黄兆魁、刘华勋;联系电话:3606465、3606470;传真:3606467)
主题词:人事 军转干部△ 选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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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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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