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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云南省2009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公开选择省级接收单位大会的通知

云转办200928

关于召开云南省2009年计划安置军转

干部公开选择省级接收单位大会的通知

省军区移交办、武警总队移交办、省公安厅现役移交办,驻滇部队独立师级以上单位干部处(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部门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工作的意见(试行)》(云办发〔2009〕19号)要求,定于11月5日至6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2009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公开选择省级接收单位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09年11月5日至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11月5日为团职干部选择接收单位,11月6日为一般干部选择接收单位(团职干部与一般干部的划分按照公示的成绩名单划定)。

二、 会议地点

省人才市场三楼。

三、 会议内容

已参加省级部门分配考试考核,并在接收单位提条件按成绩选择军转干部环节中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省级部门对应职级剩余计划内从高到低依次公开选择接收单位。

四、 选择程序

(一)会场设候选区和选择区,参加大会的军转干部在候选区等待选择。工作人员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点呼军转干部,进入选择区;

(二)被点呼军转干部,经工作人员确认身份进入选择区后,要在三分钟内完成选择工作;

(三)选择结果现场签字,并由省军转办、相应移交办签章后生效,不得更改,其选择结果同步在选择区和候选区大屏幕上公开公示。

五、 参会人员

省军区移交办、武警总队移交办、公安现役移交办主任,驻滇部队独立师级以上单位干部处(科)长;已参加省级部门分配考试考核,并在接收单位提条件按成绩选择军转干部环节中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

六、 有关要求

(一) 请各移交办携带办公室印章参会;

(二) 军转干部统一着军装、携带军(警)官证按时参会;

(三) 军转干部原则上由本人选择,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要委托他人代选的军转干部,必须由代选人出具军转干部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选人的有效证件和转业干部本人的军(警)官证;

(四) 对现场点呼不在现场的军转干部,视为自动放弃省级部门分配资格;

(五) 由于车位紧张,请通知所属军转干部尽量不要带车参会。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军转干部△  会议  通知

(共印25份,存档2份)

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