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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简介

【工作概述】 建国以来,我省共妥善安置126765名军转干部、41723名随调家属,其中计划分配123960名,自主择业2805名,圆满完成了历年的军转安置工作任务,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我省人事人才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机构职能】 1975年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1981年开始至今,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为政府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省长或副省长担任小组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1981年-1989年为省人事局),负责制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政策、规定等,安置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子女。2001年,国家采取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二种方式安置军转干部,我省成立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07年调整为省人事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处,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退役金审核发放、社会保障、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成就荣誉】 2002年,云南省连续10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云南省人民政府给予省人事厅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转办)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我省军转安置工作实现“15连冠”,国务院军转办专门发来表扬信,高度肯定了我省的军转安置工作。2003年云南省军转办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受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在1995、1996、1999、2001年国务院军转办组织的四次评选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中,我省军转办均获殊荣,受到表彰。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以来,62名军转干部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738名军转干部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