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机关处办事须知
(一)除征求意见事项外,解决机构编制问题的来文请用“请示”,不要用函,以便及时回复。
(二)请在来文(包括附件)中提供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沿革及现状;
2、设置或调整机构、增加或调整人员编制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
3、拟设置或调整的机构名称、规格、职责、隶属关系以及与相关机构的职能划分,拟增加或调整人员编制的数量、用途;
4、其它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我们的地址
昆明市华山西路148号二楼 208、209、203 室 邮编6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