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编办扎扎实实抓好
《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于2007年11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省的机构编制工作走上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切实、广泛、深入地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截至今年5月,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省编办共印制和下发《条例》(单行本)41500册。分别发至各州、市、县和省级各部门,做到了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人手一册,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条例》的学习讨论及宣传培训工作,确保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卓有成效。
随着《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必将在加强我省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机构编制的恶性膨胀、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负担、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省编办机关处邱波)